對於老練的讀者來說,文學閱讀基本上是一場「下判斷」的遊戲:讀完一首詩、一篇小說之後,就像看完一場球賽,雖然你不見得知道中間發生了哪些專業的調度,但你知道這篇作品贏得了你的心,還是輸掉了你這位讀者。雖然我們有時會很假掰地說,文學閱讀是為了啓發我們內心深處崇高的靈性,但面對現實吧,如果你一年真的會讀26本新書(像臉書創辦人一樣),連續五年下來,你能找到一本真的改變你心靈的書就很不錯了。大多數時候,我們對於文學作品的閱讀,是屬於「看秀」性質的,我們沒預期它從此改變我們宇宙觀,只是沈浸在欣賞的樂趣當中。
而欣賞和「下判斷」,就牽涉到我們如何合理「評價」文學作品的問題。
當我們面對一件作品,覺得「它實在很讚」或「它實在很爛」的時候,很可能只是出於自己主觀的直覺。這種念頭無需論證,對自己的感覺誠實就好。但是,如果你開始和其他讀者討論,發現你覺得讚他覺得爛,該怎麼辦呢?我們怎麼知道誰的評價比較正確?
在當代文學創作者和評論者之間,對於如何判斷問題已經形成一個大致的共識:一個文學評價是否良好,重點不在你說它讚還是爛,而是你提出什麼理由支持你的說法。什麼是好理由呢?非常重要的一點是:「你的文學評價,是否同時考慮到形式和內容的搭配?」如果你只是因為作者寫出了你喜歡的內容,比如說你個人認為外遇是不好的,所以給所有從一而終的愛情故事很高的評價,給把小三寫得太好的作品很低的評價,不管它寫作的技巧如何,這就是對內容的偏食。而如果你只是因為作者採取了某種寫作形式,比如使用很華美的文字、使用大量的長句、用大量對白(而非陳述)來推進情節,就決定你的文學評價,不管它到底寫了什麼,這就是對形式的偏食。
一個好的評價,是不偏食的,出自於周全的理由。它同時考慮到形式和內容,並且指出這篇作品如何將兩者搭配得天衣無縫。是的,一篇作品之所以好,不是因為它寫了好內容,也不是因為它選了好形式,而是它為自己所要表達的內容,找到了最適合的形式來表達。這帶給我們一種和諧的、貫通的、互相增益的美感,就像是一個人穿上了最適合的衣服。我們不能只說這件衣服美,也不能只說這個人美,而是這件衣服就應該穿在這個人身上,這個人沒有別的更好的裝扮,這個組合是獨一無二的美。
這種問題時常發生,以致於很多人以為文學評價是無法對話、溝通的純主觀產物。但事實上,只要檢查彼此的理由,我們就能在兩套文學評價之間比出高下。即使是在市面上的書評,也常常會陷入偏食的謬誤當中。比如黃怡〈為何必須推廣李榮春文學?〉一文(可以在網路上找到),強調李榮春小說的好處在於其自傳性和歷史意義,這就是只顧內容不顧形式,是一個沒有說服力的文學評價——也許作家本身的技藝是有問題的,也許他選擇了不夠適合的形式來承載這些內容,使得好題材被「寫壞了」,這些可能都沒有考慮進去。對於有志文學推廣的評論者來說,提出周全的理由是更重要的是,因為推廣就是一個說服的過程,要讓本來不讀某些作品的讀者覺得這作品真的好,才能推動人加入。
當然,這種「形式搭內容」的思路並不是沒有侷限的。它最大的問題是讓價值判斷扁平化,使得比較前衛的作品很容易被忽略。我們可以想像,如果一位作家嘗試一種普通的形式,或寫普通的內容,他會比較容易找到合適的「另一半」,讀者也比較容易「看懂」;但如果作家決定寫很前衛的內容,或者用很前衛形式書寫的時候,就算他找到了好的「另一半」,讀者也會因為沒有判斷類似組合的經驗,感到一種不知道該怎麼說的複雜感受(比如Lady Gaga的牛肉裝⋯⋯)。心胸比較開放的讀者,會馬上知道這種感受不代表它不好,只是要說「好」也不知從何說起,因為我們實在和這種新組合「太不熟」了。
如果遇到這種時候,是不是要先等等,別太快決定要按讚還是按爛呢?不是的,反而還是該回到前面說過的老套路:勇敢地讀,勇敢地下判斷,勇敢地說出自己如此判斷的理由,和持有不同看法的人爭辯一番吧。既然作者都這麼勇敢地殺上一條新路了,我們追上去也是理所當然的。千百年來,所有嶄新的文學形式,都是在這種半生熟的嘗試狀態裡,慢慢被大家所理解、接受終而享受的。
(刊載於《文訊》2015年2月號)
你憑什麼說它寫得爛?——「文學評價」的思路與侷限
2015/02/01 _文學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