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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製貼上的正確方法:抄襲,或致敬?

2015/10/01 _文學評論
    從大學時代,開始投稿文學獎之後,我和當時一起寫作的朋友們對於「一年」就有了完全不同的季節感。春天開始就要陸續存蓄稿量,隨著氣溫的上升,文學獎的徵文訊息就會一個個冒出來,直到暑假「三大報」(現在只剩兩個了)的截稿期為最高峰。而在悶熱趕稿的夏天過後,到了天氣轉寒的此刻,就是要患得患失注意自己的手機,掛念著到底會不會接到得獎通知的時候了。

    而在這個得獎名單不斷公布的季節,卻也往往是「抄襲」事件不斷爆發的時節。

    在google時代,得獎文章若屬抄襲,公佈上網的數小時內很快就會被打爆。大部份的網友都是依據素樸的「雷同字眼」或「雷同情節」比對出來的,並沒有辦法用比較清晰的標準來論述抄襲的事實。而許多死不認錯的抄襲者就利用這一點,堅稱自己是「致敬」而非抄襲,配合往往也不願意認錯的主辦單位,讓整個事件變成一團爛仗。但這樣的辯解是有道理的嗎?我們到底該如何分辨「抄襲」跟「致敬」?

    首先,這兩個概念的共通點就是:某一篇後出的文章,和某一篇已發表的文章有著很相似的外型。因此,光是從「長得很像」這個特徵,是無法分辨兩者之間的差別的,這也是別有用心的抄襲者之所以能打爛仗的原因。抄襲和致敬最大的差別,其實在於「把原創的貢獻歸屬給誰」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。

    抄襲的要件,其實不在「雷同」,而在「不告而取」,將別人寫過的東西置入自己的文章中,卻又不標示出處,形同創意的偷竊。在同樣重視抄襲問題的學術界,你會發現某些比較拙劣的論文,幾乎整篇都是他人的觀點拼湊而成,毫無原創性,但它只要在每一個觀點都標註出處,就不會受到倫理上的指責。我們會認為它是一篇爛文章,但不會指責這個人有道德上的污點。但這招在文學創作的場合顯然不能用,特別是在投稿比賽的場合,非常重視原創性,如果作者都把出處標出,那其實也可以不用投稿了。因此追根究柢,抄襲者持這樣的文章參賽,其實就是在賭「評審沒看過、事後讀者也不會發現」,而把原創者應得的獎酬據為己有。

    但「致敬」是不同的。致敬和抄襲最大的差別,是在於它代表作者透過「讓渡獨創性」來表達敬意:「如果我這篇作品能有什麼成就,那都是站在你的基礎之上。」而同時,它也給自己設下了危險的創作門檻:因為已經讓渡了部分的獨創性,所以如何在剩下的篇幅當中寫出新意,不依賴這些致敬的梗就能使作品成立;或者賦予老梗新的意涵,另闢蹊徑或使之威力勝過舊作,都是必須面對的挑戰。許多初學寫作者(包括我們自己),早期寫過的「致敬」之作,雖然沒有抄襲的罪責,但往往因為跨不過這個門檻,終究只是失敗的二流作品,但如果跨過去了,那自然是值得驕傲的成就。

    上述的差別,就會體現在文章實際呈現的方式上。抄襲者的文章為了隱藏出處,往往會進行「必要」的改造措施,比如抽換字面但保留抄來的結構。比如小說作者林柏宏兩度抄襲(第一次是2010年菊島文學獎得獎作品〈綠川浪遊子〉抄桐野夏生〈露比〉,第二次是刊載於《短篇小說》第六期的〈莫召奴〉抄向田邦子〈隔壁女子〉),都會看到他將男女性別對換、日本場景換成台灣場景的手法。另外一個判斷標準是,如果將兩作雷同處抽掉,整篇作品就完全散架、文不成文的話,這就意味著這部作品在關鍵處全抄,幾無原創性可言。比如2008年陳漢寧〈顛倒〉抄襲九把刀〈語言〉的事件,就是明顯的例子。兩作的創意完全相同,朱天心等評審妄稱陳漢寧寫得比九把刀更好,只是自欺欺人,且透露了他們對通俗小說家的歧視。

    而作者若是存心致敬,操作方式反而是相反的:在特定的關鍵字,為了能夠在不使用注釋的情況下,就讓內行的讀者看出致敬的對象,反而會刻意一字不易地寫上去。但這些關鍵字不會影響整體文章的結構,即便抽掉了也沒關係,是作為「彩蛋」一樣的東西而存在的。比如黃錦樹的小說〈淒慘的無言的嘴〉,標題就跟陳映真的某篇作品一模一樣,行文中更是直接引用了陳映真小說的字句:『「把窗簾拉開罷,」伊突然挺起上半身,喝道,「讓陽光進來。」』、『劉先生那垮掉的臉上,不禁流下了又濃又鹹量又少的,那麼衰老的眼淚。』、『那隻綠色的候鳥,此後再也不曾出現。』而這些字句被放置在完全不同的脈絡之中,不但讓人想起了陳映真,更在黃錦樹的文本當中轉出了新的意義,威力立即倍增。

    但必須說明的是,我上述的看法,只是「當代」的情況。事實上,在漫長的文學史當中,人們並不是一直都很在乎「原創性」(中國古典詩的「奪胎」在我們看來,有時根本就是抄襲),也不見得在乎「作者是誰」(西方文學有很長一段時間,作者是誰一點都不重要,當然也就沒有誰被誰抄襲的問題)。我們現在之所以需要細細分辨這些問題,是因為當代的文學發表、出版、獎賞乃至整個商業出版體系,都建立在私有財產制的基礎上,我們需要知道credit要給誰。因此,也許在不同場域、不同時空下,這套標準不見得能夠全數適用,比如在日本ACG圈子的「同人」文化,對於襲用原創概念再創作的標準就很不同。而更進一步的理論問題,更可以牽涉到「文本互涉」的概念,以及文學創作根源的大哉問:「真正的原創存在嗎?」

    但在進階到那個層次之前,讓我們先把那些躲在「致敬」背後的抄襲者通通揪出來吧。

(刊載於《文訊》2015年10月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