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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or不政治,that’s a question──文學的社會(不)參與

2016/02/01 _文學評論

    文學跟政治到底要保持怎樣的關係,是一個百年無解的老梗問題。如果你回頭去看日治時代台灣的「新文學運動」,會發現雙方的主張,並不只是「用白話文寫作vs用文言文寫作」而已,選擇語言風格的同時,也是對社會理想和政治立場的選擇。在1920年代的脈絡下,新文學代表了庶民的、平等的、自由的「新政治」,舊文學代表的則是與傳統文化、道德禁錮和日本總督府合流的「舊政治」。

    文學是否應與政治緊密結合,其實不是一個「能不能」的問題,而是一個「要不要」的問題,關乎時代風氣和作家的個人選擇。過去一百年來,我們可以看到每個世代的文學對這個議題都有不同的態度,兩者之間的距離也在不斷變動。比如在我高中的時候,「文學與政治無關」,「寫作有其自身的意義,不假外求」是文青們毫無疑問的共識,我們認為以文學表現政治題材是保守、落伍的想法;但十多年後的現在,堅持「文學歸文學、政治歸政治」反而成為保守落伍的。

    這個問題,我認為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來看。一是:「作品」應該涉入政治嗎?二是:「作家」應該涉入政治嗎?許多討論會將兩件事混為一談,這等於是混淆了作家個人的倫理選擇、以及作品表現出來的意識,是嚴重的常識錯誤。如果我們可以接受道德有問題的作家可以寫出好作品、或者寫出挑戰禁忌的作品未必代表作家本人的生活,那自然也不該在政治層面上混淆二者。

    先談「作品」層次。這個答案非常顯而易見,當然是「不一定」。因為政治生活只是人之為人的「一部分」,如果說文學作品的目標是呈現人的性質,那政治題材就應該是文學題材「之一」而非全部。但反過來說,1960年代現代主義以降,台灣純文學主流氛圍的那種「寫政治就是俗氣、骯髒」的氛圍,也是不健康的。「一部分」就是「一部分」,無需過度抬舉,但也不能刻意跳過。一個國家的文學如果無法呈現人們的政治生活,那不只意味著文學的失靈,連這個國家的政治體制也必然是畸形的,如同現代主義思潮的去政治傾向,其實是受到戒嚴時代的影響,而非純粹的藝術考量一樣。

    而在「作家」的層次上,我的態度卻是更清晰的:我認為作家應有最低限度的政治表達,這裡的「最低限度」指的是「至少和其他現代公民一樣」。在民主體制裡,公民的政治參與不僅僅是一項可拋的權利,一定程度上也是對他人的責任,因為任何決定、或不決定,都可能影響到他人。「作家」只是一個職業,一名人類沒道理因為他/她的職業選擇放棄公民身份。代換一下元素就很清楚了,如果今天有人說:「身為醫師,就不應該碰政治」或「身為農夫,就不應該碰政治」,你會不會覺得很奇怪?——如果會,為什麼把關鍵字換成「作家」,你卻覺得可以接受?

    更進一步說,「作家」這種職業其實有著更大的倫理負擔。讓我們回頭檢視這個職業,在人類社會中的位置:它透過寫出好的文學作品,而得到讀者的信任,進而在這種交易活動中,成為出版產業的一部分。本質上來說,它是一種意見領袖,就像你打開電視新聞看到的各種「專家」一樣,只是它的專業是座落在文學的領域裡面。而由於台灣是一個有著濃厚儒家傳統的社會,相信凡知識份子都有治國平天下的潛力,「專家」總是被賦予超過其本職範圍的期待,所以就算是以「OO」成名的,人們也會相信他在「OO」之外的意見可信。你可以自行代換任何關鍵字,包括「文學」。

    所以問題就變成:作家如何回應人們對他的信任?

    這時候請想想孫梓評的詩句:「別人愛你,你要誠實。」

    作家當然可以不理會,假裝自己從來不知道有這種信任存在——有時候這種姿態還會被誤認為謙虛。(「我不覺得自己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啦。」)但我個人比較偏好一個更積極的做法:把自己當成公民的一份子,如同一個普通人一樣,與他人交流自己的政治看法。當然,必須是一個基本合格的公民:願意做基礎的查證、願意保持基本的理性、願意照顧他人的情感和利益,以及最重要的,願意在犯錯的時候改過。有些作家不願意輕率對政治發言,是出於謹慎,害怕自己做出錯誤判斷,導致信任他的讀者一同犯錯(比如誤解某項政策的意義,或者支持了錯誤的政治人物)。然而,我認為這種矜持有一點把「作家」這個身份精英化甚至神化了,好像作家是不能犯錯的一樣。

    這不是真的。作家(或任何意見領袖)所能帶給讀者最良善的政治價值,不是「帶你支持對的人對的事」;而是讓讀者知道,任何人都會犯錯,犯錯沒有關係,願意改過來最重要。所以作家判斷錯誤並沒有關係,不要為了捍衛自己的顏面而拒絕認錯就好。

    當我們說「文學不能自外於社會」的時候,我們的意思並不是文學應該「指導」或「代言」社會,而僅僅是「參與」——作為其中一份子,不多也不少。


(刊載於《文訊》2016年2月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