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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讀書的學校

2014/07/01 _抒情散文


     關於我所就讀的那所寄宿國中,我最記得的畫面,叫做「安檢」。

    「安檢」是「安全檢查」的簡稱,不過它跟安不安全沒有關係,主要的目的是檢查一個禮拜住在學校五、六天的我們,有沒有趁著放假回家帶回什麼違禁品。違禁品的項目很多,校規上沒有寫清楚,但我們彼此都清楚得很:所有能夠通電的東西(除了手錶和及稀少的幾種沒有遊戲的電子辭典)、髮膠、武器、毒品、漫畫以及任何沒有經過老師批准的文字書。

    是的,書,書是違禁品,而且是在學校這樣的地方。除非你把書先拿給老師,老師覺得沒問題,在書頁上簽名了,才算安全。

    「安檢」分成小安檢和大安檢。小的比較沒什麼,通常是某個班級導師一時興起,想讓學生「收收心」而在自己的班發起的,通常就是老師找幾個幹部搜一搜抽屜,搜查過程比較不專業,查到了什麼也不會鬧大,私下懲處就了事。畢竟把每一件違禁品都上報給學務處,也會顯得這位老師好像很不會帶班。大安檢就茲事體大了:通常由教官或學務處主任發起,一通全校廣播,被點到的整個年級就得全員離開教室,到大禮堂裡排排坐。一節課時間過去,當你回到教室,你會發現每一個人的座位都粗魯地翻出來再粗魯地收回去,包括你的抽屜、擺滿了參考書和各種沖泡飲料粉(那是寄宿生度過漫長晚自習時間的良伴)的書櫃。真有藏些什麼違禁品的,也將在「能不能躲過這一次呢?」的忐忑中揭曉答案:過不了多久,教官會把所有找到的東西拿給導師,而導師會臉色鐵青地來到班上,點出那些讓他丟臉、且準備要送出記過申請的名字。

    在那個年代還沒有智慧型手機,連一般的手機都不是每個人的基本配備,毒品與武器在我們那個治安尚稱允可的學校也不是每班都看得到的。最常被搜出處罰的,是書。

    我至今仍沒有聽說另一個如此仇視課外書的學校——學校老師不是都很鼓勵學生閑暇時看書嗎?這不是一個應該獎勵知識追求的地方嗎?但我讀過的那個學校不一樣。它厭惡漫畫、小說,那是不必說的,你送這些書去給老師審核,不用想也知道結果是當場沒收申誡一番,所以真的持有這種書時,我們的習慣還是賭一把,等到安檢了再來想辦法。但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,就連純粹知識性的、光看書名就很無聊的課外讀物,竟然都難以豁免。我曾經帶過一期《科學人》雜誌去,結果理化老師說:你不如把課本讀熟,想這麼多,不好。另外一本是厚得足以當作武器的《古文觀止》,我忘了給老師簽名,結果在某次大安檢的時候就被收走了。

    很多年很多年以後,我在大學裡面修習一堂研究「教育社會學」的課,便回到母校進行研究調查,好寫一份關於「禁書」與「檢查」的報告。我訪談了一批老師、一批跟我隔了好幾年的學弟妹。我跟他們聊到「大安檢」,即將畢業的他們興奮地告訴我三年下來,他們與大安檢搏鬥的經驗。「國二之後,我就沒有任何一本書被搜出來了。」一個男生說。他們講了一些我當年也知道的方法:比如把冷氣拉出來,將書塞到後方縫隙裡。比如事先跟教官套交情,打聽出此次大安檢的班級範圍,提早拿去安全的地方存放。或者將書丟進垃圾桶、講桌底下的縫隙、年久失修的黑板後方、從來沒在用的電視與牆壁的側邊⋯⋯

    但也有我不知道的。那個自信滿滿的男生說,他最喜歡讀的書是那種小小本的,在超商裡面販賣的小說,大部份都是鬼故事。這種書,可以藏到萬無一失。

    怎麼藏?我問。

    他手腳一邊比劃一邊告訴我:找一本厚一點的參考書,它們的面積都比小說大,然後翻到最中間一頁,算好厚度,左右各用美工刀割挖半本書的厚度。很簡單,你把小說的頁數除以二,就是參考書要被割掉的頁數。完成之後,把書嵌進去,蓋上,從外表就一點也看不出來了。

    我聽得目瞪口呆。後來,當我向我大學的教授報告我這個發現的時候,他的表情也和我當下一樣。但很快地,他露出了一抹苦澀的微笑,向我確認:「你是說,學生用這個方法來藏的東西,是書?」我點點頭,千真萬確,我親耳聽到、他又說得那麼具體,我不得不信。

    「你知道嗎?如果在美國,」教授的表情很複雜,我不太確定是嘲諷、憤怒、無奈還是同情:「他們的學生會用這種手法來藏手槍或安非他命。而台灣的學生⋯⋯卻要拿來藏一本自己想讀的書。」

(原文刊載於「國語日報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