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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書還是心得報告?——讀周芬伶《創作課》

2014/04/20 _文學評論
    同時身兼作家、學者身份的周芬伶,在今年二月同時出版了《創作課》、《散文課》二書。這樣的書名不免讓人想起許榮哲2010年的《小說課:折磨讀者的祕密》,這本罕見由台灣作家撰寫的,標榜創作實戰技巧的「文學科普書」在當時取得了不錯的銷售成績,顯示台灣有許多讀者對於「讀而優則寫」是有興趣的。在此之前,作家論小說的書籍並不是沒有,只是一來少談實際創作技巧,更偏重文學的精神層次;二來這些書籍幾乎都是國外作家的著作,所援引的例子往往不是台灣讀者能夠接觸的。長遠來看,此類的「文學科普書」雖非正統的文章大業,但對於閱讀環境的改善絕對是有所助益的,因此相隔數年之後,周芬伶出版的新著也就更讓人期待了,特別是在隱隱然有對許榮哲的小說課「補位」之意趣的《散文課》之外的,命題視野更加拉高的《創作課》一書。

    然而,閱讀《創作課》的內容,卻讓筆者感到十分困惑。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理解這本書呢?有兩個顯而易見的選項:其一,將之放在E.M.佛斯特的《小說面面觀》到許榮哲的《小說課:折磨讀者的祕密》這樣的「作家談創作」的譜系,視為一本「文學科普書」。其二,單純將「創作課」視為一個普通的散文標題,將之視為一本以作者數年教學經驗為中心,所撰寫的一系列非論述、非教學性質的散文。但這兩種選項,顯然都沒辦法很好地解釋這本書——或者說,這本書在這兩種選項當中,都是不及格的。從整本書的結構安排來看,它分成三卷,每一卷包含數篇到十數篇文章。第一卷是「創作課」,從作者接手東海大學中文系創作課程的淵源談起,直至她在這數十年間所教過的每一世代學生,主要以記人、記事為主,少有系統性的理論說明。不過,到了第二卷的「創作實務」,就從創作的基本概念、類型學和各個文學體裁的特徵一路談下來,又轉而成為「科普書」,在這些文章裡,理論說明是有了,但系統性仍然是闕如的,具體的缺失本文稍後將討論。第三卷的「文學少年」性質近似第一卷,內容也部分重複,也許是為了營造整本書前後呼應的敘述結構才拆分出來,不然其實看不出來為何不併入第一卷當中。

    總括來看,《創作課》其實是兩個選項的混合型態,即連在各卷、各單篇文章當中,我們也會看到時而記人記事、時而抒發作者創作心法的狀況。這產生了整本書在文體上的最大問題——它大多數的文章都是思路混亂的。讀者如果將一篇文章讀到最後,鮮少能記得該文標題和前兩頁內容的。原因無它,因為這些文章本就首尾不相連,別說有所呼應了,連論點推演的關係都沒有。例如〈老作家的創作課〉,開頭談的是教導作者創作的恩師,結尾卻變成對現行文學奬的觀察,最末句附上了顯然是因為鍾怡雯「神話不再」事件有感而發的一句話:「(在文學奬中)犯規者比例並不多,跟比賽的整個品質有關,這跟散文這個文類或真正的寫作沒太大關係,何必攪在一起說呢?」以此結束整篇文章,既無跳脫飛升之妙,也不是什麼敏銳獨創的論調,實在難以理解所為何來。再如〈類型怎麼辦〉一文,前面談的是作者對類型文學的看法,然而到第六頁以後,突然開始談論「批評家」與「美學家」的重要性,類型文學的話題完全被遺忘了。(作者在此提問:「台灣什麼時候出現艾略特這樣的大批評家?」難道艾略特這樣的批評家,可以解決類型文學的「問題」嗎?令人費解)最後再轉而談閱讀教育的重要性,希望政府推動「閱讀認證」,這怎麼看都不像是在回應「類型怎麼辦?」這個問題。當然,以一種嚴格的論述格式——從明確的問題意識開始,界定概念,逐層推論,分類和分析——去要求散文,或許是不恰當的。然而當有一套 / 個理論概念要表達時,無論文字的使用如何文學化、修辭化,內裡的邏輯仍然應有基本的法式,否則無法精確傳達概念。從另一方面說,就算是以記人記事為主,在有限的篇幅內仍應修剪枝蕪,設法集中在若干焦點上,避免段落之間的理解斷裂。有時斷裂確實能夠伸展出靈光和新意,但有時只是造成一片混亂而已。真要說這些文章有什麼一貫的結構,大約就是將它們當作作者在「自由聯想」狀態下的即興談話吧。在這些層面上,《創作課》並不是一本創作課上適合拿出來的好教材,除非課堂上需要的是負面教材。

    而對於一個擁有多年大學教職的作家,所寫的這本《創作課》,筆者更難置信的是在基本的思辨、研究方法上的粗糙。例如,此書充斥了各種充滿偏見的「世代觀察」,例如在〈主流與文學流行〉談到文學書不暢銷,作者認為:「暢銷書動輒幾萬,其讀者群集中在國高中生,因為文青真的不多。」然而不說遠的,光以去年的暢銷排行榜來說,佔據前幾名的或是與健康有關的書籍(骨盆枕與眼球操),或是《快思慢想》、《格雷的五十道陰影》那樣國高中生並不見得有興趣或根本買不到的作品,這樣籠統的概括顯然是沒有實地收集資料,只是率然動用「不讀文學=幼稚=國高中生」這樣的偏見去理解市場現象而已。而在〈四年級的原罪〉當中,這種缺乏方法基礎的世代偏見更是到達極點,該文先喊出「有人想要打倒四年級」這樣的說法,怨毒之意已深,姑且不論是其來有自還是空穴來風,這樣的論述真是不知從何說起:
 

我的作家朋友從三年級到七年級都有,三年級猶有古風,溫良恭儉讓,連背後說人都是好話:四年級則各式各樣都有,有隱居在山林的,開私塾班的,有大編輯,小編公務員,有沒沒無名的,有文化局長,更多的在學院或國外,其他不熟;五年級作家,現在文壇正以他們為中堅,他們寫作特別早,成名也早,只因一路苦練(苦戀)過來,對寫作具有敬業精神,對前輩與傳統也很尊重;六年級作家,較憤世嫉俗,偏偏對金錢與包裝很有概念,他們已經很少讀經典作品,各哈各的;七年級愛美愛吃,好勝好鬥,是拿獎高手。(p.70)


    六年級作家少讀經典作品的判斷,光以童偉格能寫出《童話故事》這樣融匯龐大閱讀量,對文學進行哲學式的「思想實驗」的作品,就足以證其荒謬;而「憤世嫉俗」和「對金錢與包裝很有概念」這一上下相鄰的短句竟然就能有所矛盾,也實在並不容易。究竟六年級寫作者對「世俗」抱持什麼想法?或者,金錢與包裝難道不是「世俗」的?而談到七年級的部分,更是完全與文學無關了,不知作者如何能從七年級寫作者的作品中看出「愛美愛吃,好勝好鬥」?至於「拿奬高手」一說,文學奬成為「取士」標準早已行之多年,恐怕也不是哪一個世代的問題,更何況,這樣的「只有得獎才會被看見」的結構,當然讓每一個新冒出頭來的寫作者看起來都很會得獎,這是標準的倒果為因——不會得獎的人,根本沒有機會入觀察者的法眼吧。而在〈我們一起走走看〉當中,有一段明確指涉數年前的「小說家讀者8P」的文字,提及了與這個文學團體淵源頗深的已故作家袁哲生:「他們的精神領袖是袁哲生,你也可以說他有鄉僻性和邊緣性格,縱然穿著名牌衣,坐在一堆時尚人士中,還是自己捲菸抽,省啊!無論擁有什麼還是覺得自己窮,他也可以說是被窮逼死的。」(p.80)這樣妄加揣測作家自殺的原因,將莫名的道德譴責隱藏在字裡行間的行為,已跡近人格詆毀,作為學者,拿出更加明確的論證或證據再說這樣的話,應當是非常基本的要求吧。

    另外一個此書立論的最大問題,是對類型文學的缺乏瞭解,以及隨之而來的詆毀。那些論點都是錯誤的老生常談,比如〈創作入門〉:「類型是青少年讀物,而非文學,它具有過渡性質。」這已是不知從何說起,莫非全世界流行的科幻、偵探、驚悚⋯⋯小說都是青少年讀物?或者又是一個因為無理解而率意將之幼稚化的偏見吧。而〈類型怎麼辦〉開頭這一整段論述,更是輕易地暴露了作者對此一領域的無知:
 

類型吸引人也有文學性,為什麼只能偷偷摸摸地看,主要是好的真的不太多,而且每一類一旦走到高峰就會走下坡,它是有極限的。

武俠走到古龍、金庸之後就走下坡,科幻到倪匡、黃易之後也搖搖欲墜,先前的奇幻很火紅,但很難超出《哈利波特》與《魔戒》,於是轉玄幻,台灣沒有巫的傳統,原住民有,所以本土奇幻多寫原住民故事(最後不是變成賽德克・巴萊的情節就是與福爾摩斯合流,越看越怪,這點大陸因地大種族多,較好下手,台灣也沒吸血鬼傳說,寫來就先天不足,後天失調。(p.113-114)

    
    「走到高峰就會走下坡」這句話,在邏輯上是的廢話。任何領域如果能夠標示出某一點為「高峰」,其餘的部分當然都算是「下坡」,這不是類型文學的問題,純文學如果能夠標示出一個「高峰」也不能免於此論。(如同某些論者認為,現代中文小說的高峰是魯迅一樣,認為接下來的小說史都是殘餘。)而底下一整段,以倪匡、黃易來代言科幻,大概只能適用於華文的範圍內,而且還得「剛好不知道」近年來以《三體》、《球狀閃電》等作聞名的中國科幻作家劉慈欣;若以世界科幻文學為範圍來觀察,在美國科幻黃金時期的艾西莫夫、海萊茵之後,也絕不是沒有後起之秀。奇幻文學僅以《哈利波特》和《魔戒》為代表,更是缺乏文學史縱深理解的明證,談到本土奇幻以下的所有文字更是邏輯不明、內容混亂——何以奇幻小說會「不是變成賽德克・巴萊的情節就是與福爾摩斯合流」?是指走向族群戰爭或偵探小說的情節公式嗎?這樣的作品真的能夠出版、並且稱得上是一種趨勢或現象嗎?——或者只是作者在文學奬評審經驗中讀到的初學者作品而已?而總的來說,將本土作品與外國作品混為一談,忽略彼此文學史、文學環境上的脈絡差異,也是非常明顯的方法謬誤。

    諸如此類的概念問題,真要深究還有許多。比如〈四年級的原罪〉一文末段,作者引用了米蘭・昆德拉談「歷史」的段落,該段文字很明顯要表達的是藝術作品的價值,只有在與整個藝術史的前行作品的比較中,才能看出價值。這裡的「歷史」並非現實歷史,而是特定藝術領域自身的發展軌跡和作品集成,然而引用此段的作者卻不知為何完全「超譯」了這麼基本、普通的論斷,扯到歐洲中心論及其解放,以及「我們要尊重自己所處的歷史與文化特色」。這句話沒有不對,只是跟米蘭昆德拉該段文字毫無關係而已。數段之後,作者又提到了另一個不知根據為何的世代觀察:「在這世紀初基化的年代,陽剛的大書寫已不流行,女性與拉子的聲音相對弱小,異男還在調整聲腔。」同樣的說法,在〈文學少年屁孩〉又說了一次:「世紀初的基化開闢出新徑,而這條小徑也太小了,容納得了不同的聲音嗎?」如此斬釘截鐵,然而衡諸實際情況,光以小說家的身份論,六年級已交出具分量代表作的小說家,至少就有甘耀明、童偉格、伊格言、高翊峰、王聰威並非男同志,七年級小說寫作者選入《台灣七年級小說金典》的六位男性也有三位不是男同志,文體上的「基化」更是有待論者拿出更多證據證明,筆者未能看出其中跡象。而在創作理論上,〈短篇〉中提出的小說長篇、中篇、短篇分類,不以篇幅長短分,而以人事多寡作為指標,不僅違反直覺而且顯得蛇足——長篇小說因其篇幅,自然比短篇小說更常有「多人多事」的情況,但也未必不能「一人一事」或「多人一事」,不應倒果為因。將人物刻劃的方式分為「簡單」、「直接」;將小說結構分為「簡單結構、複雜結構、散體結構、機體結構、連鎖結構、鎖鏈結構、圓形結構」,這些分類方式即使在學術的分析上都罕有生產意義,更別說拿來指導創作。對事物進行分類,應遵守「互斥」原則,即各分類底下的內容不會屬於另一分類標籤,以此觀察上述的分類,便知其思路之混亂,比如作者定義「簡單結構」是「只有一條主線結構」,而「機體結構」是「結構完美的」——試問,若有一篇小說只有一條主線結構,並且結構完美,它應當算作哪種結構?

    回到最前頭的問題,我們應當如何理解《創作課》這本書?是「文學科普書」還是「記人記事的散文」?在這裡,或許不存在一個明確的、可論證的答案,但可以肯定的是,將之認定為科普書是危險的。因為作為一本散文集,它頂多只是一本有些鬆散、無甚亮點的創作者個人心得報告。但若要作為一本科普書,如同從書名到行銷操作的每一個環節所對讀者暗示的那樣,那——我們也許應該開始認真考慮,文學的科普書是否應該加上什麼更嚴謹的學術編審程序,以避免再看到這樣一本思路混亂、偏見多於知識的書了。

(刊載於《秘密讀者》2014年4月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