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我下筆的這一刻為止,我的youtube頻道上的「珂拉琪〈葬予規路火烌猶在〉:民俗元素的華麗對話 | 聽歌職業病 ft.謝宜安」這支影片下方,已經累積了450則留言。這個數字,以youtube影片來說,並不算高到哪裡去。但奇特的是,這四百多則留言,幾乎都在爭論一個「文本分析」的問題:
「這首歌,到底是在寫親子對話,還是情侶對話?」
看著留言區數百人互相爭辯,我頓覺一年多來,慘淡經營youtube頻道的努力都有了回報。這就是「文學活動」呀——大家針對一部作品,反覆爭論,為了一個根本無關乎現實的詮釋問題動用一切智力,搜索字裡行間的每一個細節、暗示,這正是文學閱讀最迷人之處。只可惜,在文學書銷量下跌、書評版面劇烈縮減的年代,我們很難再看到這種「應當要是文壇日常」的景象了。
沒想到,這樣的熱情竟然在一支討論流行歌詞的影片裡,重新燃燒了起來。
我對音樂近乎一竅不通,只是從小就喜歡聽流行音樂。而且,因為歌詞會大幅度影響我對一首歌的感覺,所以我也幾乎只聽華語和台語的流行音樂——我的英日文都沒有好到會有「文學感」的程度。我國中時住校,那個學校就像《返校》影集版一樣,禁止所有課外書。所以,每當放假回家,我就會把喜歡的歌詞抄在紙片上,挾帶回校,墊在桌墊底下。上課無聊,我就盯著那些歌詞,一行一行在腦袋裡面「聽歌」。
這樣「聽」了幾年,我竟突然覺得自己「讀懂」新詩了。國中國文課本教過的新詩,我都覺得讀之無味。反而是有一天盯著任賢齊的〈燭光〉,它寫:「365 支燭光 / 亮在我心上 / 每一天一支燭光都是相同的願望」,我就好像明白什麼是詩了——把每天的掛念寫成「燭光」,而且是雨季裡的燭光,不但有「燦亮」、「連綿」的意味,也寫出了單相思的孤寂。正因為屋子裡非常黑暗,所以才需要「點燭」吧?而且,黑暗屋子裡亮著的光,這不也是一個「等門」的感覺嗎?⋯⋯
我當時的這些「自由聯想」未必對,這首〈燭光〉是不是真的那麼高明也有待商榷。但現在回想起來,那確實是我個人一個重要的「文學時刻」。其他的新詩作品不見得比較差,只是它們剛好沒有敲到十四歲少年的「激發點」。但當我被歌詞激發之後,往後再讀余光中、洛夫、楊牧乃至於夏宇,就不再覺得難以進入了。
這也是為什麼,在我開始投入國文教學的改革時,我非常喜歡向國文老師推薦,將流行歌詞列入閱讀訓練的教材。某些比較淺的歌詞,比如前述的〈燭光〉,很適合當作正式閱讀新詩之前的銜接教材,能先讓學生練習如何拆解「意象」。而再進階一點,如王菲的〈人間〉或〈流年〉,本身就是優秀的詩歌作品;前者與海子〈面朝大海、春暖花開〉對讀,後者與夏宇〈疲於抒情後的抒情方式〉對讀,應該都能看到寫作技巧的呼應之處。
另一種我個人更著迷的,是近乎「極短篇小說」的歌詞,在極短的篇幅內建立角色、深掘內心,乃至於壓縮了生命曲折於數百字的作品。比如蕭煌奇〈末班車〉對至親的哀悼,江美琪〈想起〉的伊人境遇,都是可以讓高中生討論一整節課的,充滿解謎魅力的上好教材。或如黃乙玲〈無字的情批〉愛情與親情交織,潘越雲〈純情青春夢〉從傳統轉向現代的女性愛情觀,珂拉琪〈萬千花蕊慈母悲哀〉與〈葬予規路火烌猶在〉的白色恐怖敘事⋯⋯這都已經不只是一堂國文課的範圍,甚至可以把社會科老師也找來「跨科協同」了。
因此,流行歌詞作為文學普及的閱讀文本,其優勢是顯而易見的。短小、精煉、氣味貼近大眾,並且在敘事技巧上兼容了詩歌與小說,可以左右逢源。但我不想造成誤會,我並不是認為流行歌詞就比較「簡單」——當我們說到「普及」,好像就意味著「拿簡單的東西給讀者試試看」。事實上,我前段點名的這一串作品,以及其他我勢必沒有辦法窮舉的作品,其作品本身的文字美學,是比國文課本裡近半鬆鬆散散的散文高明好幾倍的。就是拿去跟一些不知為何入選的古典廢文相比,比如〈訓儉示康〉或〈記承天寺夜遊〉一類,也完全可以輾壓獲勝。
在我最初幾年這麼主張的時候,我都可以看到國文老師們臉上尷尬但不失禮貌的微笑。但感謝2016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委員會,把獎金頒給了Bob Dylan,這多少可以讓一些沒有自己的文學判斷力、只知盲目相信權威的人閉嘴。
在我看來,流行歌詞之適於「文學普及」,並不是因為它本質簡單,而是因為它可以讓讀者放下戒心。既然冠上「流行」之詞,那便人人覺得自己「應該」可以讀懂,「應該」可以加進來七嘴八舌一番了。它的好處,是它不會板著一張廟堂之高的臉面。其實所有的文學作品,如果讀者都願意相信自己的直覺,放開心胸跳進去七嘴八舌一番,往往也都能碰撞出很不錯的結果。我曾帶過許多高中生閱讀一些難到不行的現代主義名篇(如七等生、郭松棻一類),但從明星高中資優班到pr值低於50的社區高中,只要有足夠開放的討論空間,學生都能解得不錯。問題是,在學生跟我沒有互信基礎之前,他不會相信我足夠開放,更不會相信自己能夠「讀文學」。這時候,流行歌詞的銜接效果就出來了——誰都會覺得自己能夠讀懂一首關於失戀的情歌,誰也都會覺得自己遲早要戀愛的。很好,我們需要的就是這種閱讀的自信,以及「這部作品總會跟我有關」的閱讀意願。
這也是為什麼,我會在自己的youtube頻道上開設了「聽歌職業病」系列。表面上,我是在介紹自己喜歡的歌,逐行分析這首歌的「正確詮釋」。但實際上,我所展現的「正確詮釋」只是一個誘餌——我希望能夠誘導看到影片的人,當他們對某一行、某一詞的詮釋跟我不同時,在底下留言跟我爭辯,乃至於彼此爭辯。在這過程裡,他們會自然而然開始聯想、開始舉證、開始用前所未有的認真眼光,來對待眼前的文字。
他們以為自己是滑到了一支youtube影片,但其實他們正在做的,跟一堂文學研究所討論課並無二致。在那一瞬間,人們會忘記現實的利害得失,只為了找出字跟字之間含蓄而未言明的意義,而我會在後台看著這一切,重溫我十四歲那一年見識的「燭光」,並且看到人們再一次被歌詞點亮。
這就是他們的「文學時刻」了
(原文刊載於Verse網站)
從「聽歌」啟動的「文學時刻」
2021/08/20 _抒情散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