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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「刻板」:2023年金典獎與吳明益《海風酒店》爭議

2023/11/01 _文學評論

 

這兩天,「金典獎」評審主席羅智成寫的決審觀察裡,提到有其他評審認為吳明益《海風酒店》某些角色塑造比較刻板,所以沒有投票給它。此一說引起了出版社和作者本人的回應。我還沒讀過《海風酒店》,無法判斷該位評審的判斷是否有道理,不過,我覺得可以趁這機會來聊一下,什麼叫做「角色刻板」?為什麼大家會不喜歡「刻板」的角色?以及,更有趣的:有沒有可能,在某些狀況下,「刻板」並不是缺點,甚至作家有可能「故意要刻板」?

 

先來處理第一個問題:什麼狀況下,我們會說一篇小說的角色太刻板?

 

我們可以先把角色的塑造分成三個層次:

 

A.某種角色在現實中的樣貌
B.某種角色在眾人心中的印象
C.某種角色在文學作品裡的再現

 

所謂的「刻板」,並不是C與A相同,而是C與B相同。舉例來說,就像這樣:

 

A.在現實生活中,文青有各式各樣的面貌

B.在大眾印象裡,文青就是要喝咖啡、玩單眼
 

C-1.我寫的小說裡面,有個文青角色整天都在喝咖啡、玩單眼

C-2.我寫的小說裡面,有個文青角色喜歡打泰拳

C-3.我寫的小說裡面,有各種文青角色,他們的喜好各有不同

 

在這樣的案例裡,C-1通常會被視為「刻板」,C-2通常會被視為「特別、出乎意料」,C-3則會被視為「寫實」,它們分別對應到不同的層次。C-1之所以被視為「刻板」,就因為它和大眾的俗見相同。

 

和大眾的俗見相同有什麼不對嗎?其實也未必很不對。但重點是B和A層次未必完全等同,而且A往往比B要複雜得多。現實生活中的文青(或女性,或同志,或原住民,或社會運動者……)可能千人千面,但大部分人只會摘取一個刻板印象,來抹消群體的複雜差異——更糟的是,有時候B層次的印象還可能是錯的,只是眾人的成見。所以,如果創作者一直在作品裡寫B層次的東西,就會讓人覺得他對現實的認知不夠、刻畫不深,這就形成所謂的「刻板」。

 

此外,對一名見多識廣的讀者來說(比如說,文學獎評審),當他讀過的某類作品超過一個數量後,還可能就會發現「某種角色、都會被寫成特定的樣子」,這種時候,角色的刻板就會讓該讀者審美疲勞。並且,他也可能會認為,寫出刻板角色的作者,沒有費心去挖掘人類之間細微、複雜的差異,是創作上的偷懶、故步自封。畢竟,所謂「創作」,就是希望可以產生新意,才有「創」的意義。

 

這就是為什麼,大部分時候,我們會認為「刻板」是一個貶義詞。

 

但這裡有一個容易出錯的地方,那就是:當一名讀者認為「某篇小說的描寫很刻板」的時候,他的意思是「某篇小說只寫到B層次」,可是,那名讀者對B層次的想像,真的有代表性嗎?

 

舉個具體的例子。在《返校》的影集版裡,有一段情節是女主角去參加文學獎的入圍茶會,對我來說,那就是一個非常「刻板」(而且錯誤)的想像。然而,那是因為我常常參加這類活動,我可以一眼認出各種不合理的安排。但對於一般觀眾來說,他們可能完全不覺得這段情節有哪裡不對的。

 

也就是說,我們每一個讀者,對於A層次和B層次的認知,都可能會受到我們個人經驗的影響。在我讀來驚豔萬分的新東西,在另一個人來說搞不好老套到不行;反之亦然。理論上,一個人如果能夠博覽群籍,並且有全面而豐富的生活經驗,就能夠辨別出誰是真正的「刻板」。但實務上,世界實在太複雜,沒有人能夠什麼都懂的。面對陌生領域時,我們的判斷力就必然會失準。

 

而文學獎評審或任何讀者,在說出「某某角色寫得很刻板」的時候,他一定是從自己的經驗出發,得出了此處「C=B」的結論。可是,此處的B是他自己認知的,他不可能先去做過大規模民調,確定「眾人真的都覺得文青喜歡喝咖啡」,才來做出判斷。

 

因此,要檢驗「某小說的角色有點刻板」這個說法是否可靠,我們首先要問的是:發出此一評論的人,對該角色所處的領域有多了解?當一名職業軍人,說某小說的描寫的將軍太刻板時,說服力想必會比一個沒當過兵的讀者要高。

 

但話又說回來,就算有專家出來說「某角色很刻板」,這篇小說的價值就因此會被否定嗎?這又是未必的。

 

因為,小說並不是只寫給專家閱讀的。雖然所有小說家,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夠通過專家的檢驗。但實務上來說,有很多作品其實是遊走在「專家不完全買單,但已經足以說服一般讀者」的縫隙裡的。舉個影視作品的例子:事實上,絕大多數好萊塢電影的槍戰描寫,幾乎都是不對甚至刻板的——手榴彈並不會產生巨大的爆炸火雲,或者子彈打進大腿再穿出來竟然只有一個小洞,這都是專家可能不會接受的。但是,絕大多數觀眾都習慣,也都能夠被說服了。這時候,這些描寫即使刻板,仍然有效,並不妨礙作品的藝術價值。

 

所以,有時候刻板是個大問題,有時候不是。這都要看個案和整體去判斷,很難憑隻言片語就下結論。

 

甚至,在某些文學流派裡,作家還有可能「故意刻板」。

 

真的有這種事嗎?有。1920年代到1930年代的台灣,是文學上的「現實主義」時期。在這個文學流派的觀念裡,文學是為了描寫社會議題,進而改革社會議題而存在的。你會看到當時的人很常描寫農村,而且每個角色都很刻板:地主就是死要錢不肯減租、佃農就是會一直遇到天災人禍導致家破人亡、佃農如果有女兒一定會被強暴或逼婚。

 

我小時候很不喜歡這些小說,覺得這些小說家超混,都不認真想一些新梗。

 

但其實我誤會他們了。對他們來說,自己有沒有寫出「有新意的作品」,一點都不重要。他們在乎的是,自己的作品有沒有忠實呈現底層人民的苦難。如果底層人民的苦難一直都沒有改變——比如佃農就是會一直被地主壓榨——,那他們的小說就不能自作主張,去寫一種現實中並不存在的佃農生活。「有創意」的寫法,是我們這些追求閱讀娛樂的後世讀者所追求的;但在他們的世界觀裡,文學本來就不是拿來娛樂我們的,而是拿來提醒社會「我們還有哪些問題沒有解決」。

 

因此,只要同樣的問題沒解決,縱使角色如此刻板,也必須一寫再寫。

 

如果用我們前面的列表來說,他們面對的問題是,如果A真的等於B,那我寫出「C=B」的小說,有什麼不對?A沒有改變,C就不應該改變,就算與B相同也在所不惜。這種作家,就是我前面說的「故意刻板」。在社會議題的大我面前,創作者個人榮辱的小我並不重要,甚至過多的表現欲還可能是有害的——他們是這樣想的。

 

當然,我不是說他們這種想法絕對是正確的。不過,這確實是在文學史上常常出現的想法。在這裡提出來,純粹是想要提醒:文學本來就有多種衡量標準。我們現在最習慣的一種,在過去不是唯一真理,在未來也未必會佔據優位。

 

回到這次《海風酒店》的時間,老實說,我覺得去追究一位評審的個人判斷,是有點治絲益棼了。他的判斷可能對也可能錯,但正因為一人的判斷必有局限,才會需要設定三名、五名、七名的評審團,互相制衡或互相補正。而就算有了多人的評審團,也不可能窮盡所有觀點,必定有所缺漏。因此,每一次文學獎評審的結果,就是「那一群讀者所折衷出來的結果」,既不高大也不卑微。不用覺得他們是絕對的真理,也不用因為他們「不是真理」,而感到不必要的憤慨。因為本來就不可能是呀。

 

對我來說,更有趣的還是回到自身,用自己的眼睛去判斷、去反思:「你覺得某角色刻板嗎?為什麼?什麼經驗讓你有了這樣的想法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