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開始,我在自由副刊上,會有一個新的專欄,每隔週週一刊出。專欄名為「你好我吃一點」,每篇會以「某某人的____」為題,聊聊台灣小說裡面的各種食物,及其意義。不過因為副刊篇幅有限(800字),所以只能刊出部分內容。完整版本(4000字左右),我會張貼在個人網站,當作給個人網站會員的獨享內容,希望大家喜歡!如果有什麼意見,也歡迎到留言區跟我聊聊。
以下是第一期〈黃春明的蘋果〉完整版。
我沒有特別喜歡蘋果。當然也不討厭。正因如此,每當大人看我興趣不大,開始感嘆「以前蘋果好貴的呢」、「就算生病也未必吃得到」之時,幼年的我總是困惑:真的嗎?在我吃來,蘋果的甜美多汁不如水梨,要削要切的麻煩又勝於橘子,香氣也沒有蓮霧獨特,實在不明白為什麼大人們如此推崇蘋果。
長大一點後,慢慢理解蘋果之矜貴,不在它本身吃起來如何,而主要是它負載了我父母那一代人的匱乏記憶。在匱乏中求之不得的,自然會染上非日常的神聖光暈,即使當下已是尋常。理解歸理解,真正感受到「蘋果真是了不得的東西啊」之瞬間,竟然是在讀到黃春明的名篇〈蘋果的滋味〉之後。
小說裡,工人阿發因車禍被撞斷腿,全家大小頓失生活依靠。故事前半描寫妻子、幼小的兒子女兒們接到噩耗,分別陷入愁雲慘霧之中。透過黃春明鮮活且諷刺的筆調,不但寫出底層勞動者的悲慘,也寫出他們的天真與小小奸詐。就在所有人都以為要家破人亡之際,撞殘阿發的美國人從天而降,不但帶了汽水、三明治和蘋果到病房慰問,更許諾了鉅額的醫藥費和生活費,甚至還「請求阿發同意」,說要帶最幼弱的啞巴妹妹去美國念聾啞學校。一連串發展,遠遠超出阿發一家的理解範圍,於是有了如下的段落:
兩萬!這可把阿發和阿桂弄昏頭了,錢已送到面前,不說幾句話是不行的,說呢,說什麼好?在不知所措的當兒,他們兩個只覺得做錯了什麼事對不起人家似的不安。
一直站在旁邊的警察突然開口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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