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都什麼年代了,為什麼還要出書?在網路上發表不是更容易被看到嗎?」
大概在十多年前,我唸高中的時候,就開始聽過這種說法。現在,我仍然三天兩頭收到這樣的「關心」。以前矇矇懂懂,覺得這話聽來似乎也有幾分道理;但現在的我,已經學會一笑置之,不作辯駁,但持續以「穩定出書」為前提,規劃我的中長程創作計畫。
我是「對於文學創作者來說,出書還是很重要的」一派。但別誤會,我不是因為什麼「文化的傳承」、「書的溫度」之類的理由,才如此主張的。就物理來說,電子書閱讀器其實比實體書要「有溫度」得多,社群上互相交火的文字,更是輕易就能引發人心的高溫。我之所以堅決出書,也鼓勵文學新人仍應以出書為目標,是基於「業界經驗」和文學社會學的觀察。
從源頭來說,「要不要出書」這個問題,其實是在問:「你是為了什麼寫作的?」如果你寫作只是為了自娛自樂,沒有人看見也無所謂,那不管出不出書、發不發表,自然也都是無所謂的。寫在餐巾紙上,與貼在IG上面,都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。不過,上述狀況的前提,是「你真心只想自娛自樂」,不是因為投稿碰壁無人賞識,才生出一套自我安慰的說詞。
但如果你寫作,是有些話想跟這個世界分享,你多多少少希望有人閱讀、有人回饋,那就意味著,你希望自己的作品具有一定的「社群價值」。這個社群可以很大,到達暢銷作家捲動千萬人的等級;這個社群也可以很小,是一個小眾市場或精英市場,可能只有數百人或更少。
既然想要有社群價值,就必須讓社群看到——沒有人能讀到你只存在硬碟裡的文字。由是,就有了媒介的問題。出版成書,或者在網路媒體發表,都只是一種媒介選項,它們的特色各有不同,但並無高下之別。或者毋寧說,你選擇了特定的媒介,就等於選擇了特定的社群。所以,我們也可以再次把「要不要出書」這個問題,推進為:「你想被怎樣的社群看到?」
繞了這麼一大圈,我們可以回來聊聊狹義的「文學創作」了。試問,大多數的文學創作者,是希望擁有「社群價值」的嗎?我想是的。作家可以忍耐寂寞,但用上「忍耐」這個動詞,就代表作家不是為寂寞而寂寞,那只是在時運不如人意的情況下,所派生出來的執著心性。下一個問題,就更具體也更關鍵了:文學創作者,想要擁有的是怎樣的「社群價值」?
此處,就可以回到文學界萬年老梗的「純文學vs大眾文學」的爭議了。其實,這兩種路線(如果可以粗略區分為兩種路線的話),就是兩種不同的價值取向,它們需要應對的是完全不同的社群邏輯與媒介邏輯。
就「純文學」路線來說,銷售量並不是最重要的考量,這一路的寫作者通常更希望能獲得「寫得好、寫得深刻」的抽象肯定,因此,如果獲得廣大讀者的喜愛,固然不錯,但更優先的是獲得「有份量的同儕讚許」,包含評論家、學者與作家同行的肯定。比如前代小說家郭松棻,自1980年代躍上文學舞台以來,一直都銷量有限,然而他的作品量少質精,始終都是「圈內人」心中的逸品。
而這些能夠給予高度抽象價值的文學同儕,都在讀什麼呢?至少,在2026年的當下,他們仍然都大量讀書。即使他們可能同時閱讀實體書與電子書,即使他們也會滑手機讀網路文章,但他們仍然習慣且熟練於「評估一整本書的價值」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是追求「純文學」價值的寫作者,「出書」就是你不可能放棄的媒介。相對的,很多人認為書籍銷售下滑,這確實是現在的出版困境,但仔細想想,如果你的創作目的,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「靠賣書賺錢」,而是「獲得同儕讚許」,這項「缺點」就不是那麼重要了。一個純文學創作者,卻為了「現在沒什麼人買書」這樣的理由放棄出版,是完全沒有道理的。
但是,難道沒有「不出書,卻又能獲得高度文學評價」的可能嗎?這個問題,其實你可以問問自己:你自己所讀的那些「有深度的文學作家」,有多少人是「完全沒出過書」的?許多作家是既出書、又在網路上活動(比如黃崇凱、寺尾哲也),也有作家是只出書、幾乎絕跡於網路(如童偉格和最近幾年的吳明益),但只在網路活動而無書籍出版,卻又被公認為有實力的作家者,究竟有誰呢?我想來想去,也只知道一位湯舒雯。即使是湯舒雯,他最初的崛起,也是多年前以高中生之姿,就入圍了「年度散文選」,震撼文學圈。「年度散文選」是什麼?還是紙本書籍。
好,那我們放棄「純文學」的價值,轉投「大眾市場」的懷抱,總可以放棄「銷量下滑」的書籍市場了吧?沒錯,如果是這個路線,網路經營的成功案例確實很多。不過,仍有一個小小的細節需要確認:你是希望「很多讀者『讀』我的作品」就好呢,還是希望「很多讀者『買』我的作品」呢?如果是前者,那確實不太需要特別把文字印成書了,只要你的東西真的是廣受歡迎的,隨意放在社群平台上,要收穫數以十萬計、百萬計的點閱數據,都不是太困難的事情。
然而,如果你希望有讀者『買』你的作品,以符合「暢銷」的目標,出版市場又有難以取代的優勢了。當然,你完全可以依靠「訂閱制」來「文字變現」,從而繞過整個出版社場。出版社獨有的優勢是,它是一個「黃昏產業」——聽起來很難聽嗎?不,你沒聽仔細:它首先得是一個成熟的「產業」,才有可能步入黃昏。所以,只要你的文字真的有商品價值,不管你走的是黃山料路線還是張西路線,「出書」都可以幫助你穩定獲得市場收益。同一時間,如果你還是要走訂閱制,那也完全沒問題,因為兩種媒介可能會賣到兩種不同的客群。既然如此,何必做選擇呢?雖然我個人從未達到過那種銷量,但我至少知道,肆一、黃山料、張西這樣具有強大網路能量的作家,也並未與出版市場割席斷義。相反的,他們知道上網與出書可以是套餐,不需要單點。
因為,真正的問題是你的文字有沒有足夠的實力,去換取你想要的社群價值:抽象的「文學成就」也好,具象的銷售數字也好,都是要靠自己的才份與努力去換取的。爭論「出書好,還是網路好」,都是捨本逐末的。放棄黃昏產業的既有優勢,或者放棄網路媒體的爆發力,都不能保證你在「另一邊」得到想要的結果。所以,還是先專注於自己的作品,並且不要率性放棄任一邊媒介吧,誰知道你的可能性會在哪裡呢?
而我自己,作為一名被書籍和網路同時餵養長大的文學創作者,我暫時還沒打算放棄出書,也暫時會繼續鼓勵我遇到的每一位新人:希望不久以後,能在書店裡面看到你的名字。
・原文刊載於《文訊》2026年3月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