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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沒有手稿的年代

2016/08/07 _抒情散文


    去年,我接過幾次不同單位的邀請,說他們要辦作家特展,希望展出一些以我為主題的某些「作家文物」。答應邀約之後,這些主辦單位都會非常認真地派人拍攝影片、進行訪問,也搜集了我在老家寫作時常用的一些東西——比如一張年紀比我還大的鐵製旋轉椅——,準備在展覽中陳列。但接下來,問題來了:古往今來所有的作家特展,一定都會有一樣東西,叫做「手稿」。

    我沒有手稿。

    除了國中時,拿作文簿自己亂寫的小說以外,我所有的文章,都是直接用電腦寫的。當我修改稿件的時候,也是直接在電腦上作業,把原來的文件複寫掉。所以,一般人們印象中,作家埋在一堆手稿當中塗來塗去的畫面,基本沒有在我身上發生過。

    「那有什麼⋯⋯創作筆記之類的嗎?」

    「有啊,」我傳訊給對方:「等我一下。」

    然後我就把之前的小說大綱筆記也一起傳過去了。——那是一個PDF檔案。

    是的,還是沒有手稿。為什麼需要用手寫呢?把大綱寫在電腦上,我還可以隨時刪來刪去、移來移去。

    隔著通訊軟體,我看不到對方的表情,但我可以想像對方頭上有烏雲在飄。

    這時候,就可以看到不同單位,如何絞盡腦汁排除危機了。其中一個單位,最後跟我拿了某部小說集修稿階段,我跟朋友私下往返討論的信件(我想不用再說一次了:還是沒有手稿,那是email)。他們把那批信件放大、輸出,雖然看不到任何「筆跡」,但信件的語調畢竟不同於公開發表的文章,我想大概是不會有什麼人抱怨這件展品沒有「人的溫度」的吧。而且我也一直不明白,如果從文字的腔調中就能辨識出作者的人格特質,那又為何要拘泥於看到筆跡。
 
   但有的單位,顯然有著無法臨時更改企劃的苦衷,還是需要手稿,這時候就會出現一種詭異的情況:他們會請我從自己的作品中,隨意選一段,然後抄成手稿⋯⋯
 
   所以,如果你看到我在哪裡的展覽,出現了所謂的「手稿」,大概就是這樣來的。在某個我終於空閒下來的晚上,我打開電腦,鋪平稿紙,對著發光的螢幕一字一字抄寫⋯⋯這其實完全逆轉了常人想像中的寫作程序。在電腦普及的年代裡,很多人以為,作家都是先用手寫稿子,然後再輸入電腦的。

    才怪。在電腦普及的年代,我們的「手寫」就是按鍵盤或觸控式螢幕啊。    
 
   因此,對我來說,「數位工具對書寫造成什麼影響」,是一個無法回答的問題。我比較可以回答的是相反的問題:如果沒有數位工具,會對我的寫作造成什麼影響?

    事實上,如果我生在一個沒有數位工具的時代,那我可能就不會寫了。

    從小學開始,我就是一個讓老師們覺得很奇怪的小孩。一般來說,「閱讀」和「寫作」這兩項能力是有正相關的,喜歡閱讀的孩子通常寫作不會太差,寫作如果不行的話,多半閱讀量也很糟糕。但我卻完全違反這條經驗法則。我非常非常愛看書,到了就算上課偷看書被處罰都無法制止的地步;但同時,我也非常非常討厭寫作文,我的作文總是七零八落,句不成句、段不成段。不僅如此,連一般國語習作裡面的「造句」、「換句話說」、「照樣造句」也都爛到不行。

    這讓老師們百思不得其解——包括我的母親,她也是同一所小學的老師。

    她比其他老師更清楚地知道,我的作文可能比大家看到的更糟。因為有些文章,還是她唸一句,我寫一句,才能夠勉強湊出來的。

    在我中年級的時候,學校了一些閱讀心得比賽。只要讀完一本書,簡單填一張學習單,就可以累計數量。依照不同的數量,校長會在朝會上贈與「小學士」、「小碩士」、「小博士」之類的頭銜。我每隔幾天,就會拿著我母親的借書證去圖書館——因為老師的借書證可以借到10本,學生的只有3本——,搬一堆書回來,沒多久就通通讀完搬回去。但是,我一張學習單也沒有交。
 
    因為要寫心得。就算只要寫幾句話,我還是討厭。

    很久很久以後,我們才發現,這原來跟我所使用的鉛筆有關。

    除了作文很差以外,我大致上是一個符合師長期待的「好學生」。但有一個小地方讓我跟其他學生,略略有些不同,那就是我用的鉛筆。一般學生的鉛筆,所使用的筆芯規格是「HB」。這是一種標示筆芯軟硬度的規格,筆芯越軟、下筆顏色越深,反之則越淺。HB屬於適中的軟硬度,如果要再軟,就要往「B」的方向累加,依序是2B、3B、4B;如果要偏硬,就是往H的方向累加數字。

    我用的鉛筆,是4H到3H之間。通常是在繪畫上,需要描繪特別淡的線條時,才會使用的特殊規格。

    但我卻不能用比這更深色的筆了。自2H以上,我都會在作業簿上弄出一片災難的墨色之海。我仿佛跟紙筆有仇,下筆重如雕刻,鑿出來的痕跡可以穿越兩頁以上。墨粉除了部分寫入,更多則是在紙面上浮游,這時候只要隨便一拂,整個頁面就會像是混濁的髒水一樣,什麼字都看不清楚。我至今仍然記得,最開始寫作業時,母親連續好幾天帶我買筆,從HB一路退到4H為止。

    我當時還覺得有點遺憾,因為沒能試到文具店裡最極限的6H⋯⋯

    直到我唸大學之後,有次陪小弟去看病。那位醫師的專長,是所謂的「感覺統合能力」,我百無聊賴在旁邊晃蕩,醫師卻眉頭一皺,叫我坐下來,開始拿小槌子敲我的膝蓋。我不明所以,看他試來試去,冷不防開口:

    「現在唸哪裡?」

    「在清大。」母親在旁邊答腔。

    醫師笑了一下。

    「高中也不錯,對不對?」

    這是怎樣,難道我膝蓋裡面有藏畢業證書嗎。

    但這還沒完。醫師滑回電腦前,輸入幾個字,開始像算命一樣,唸了一大串:

    「反射動作遲鈍,所以一定從小就討厭運動。不喜歡跟同學玩,因為永遠追不上人家,只能被人家欺負。久了之後,就連下課時間都坐在教室裡看書。反正只要不參加動態活動,就不會感到不舒服。腦子不要太差的話,成績就一定會很好。⋯⋯協調性不好,小肌肉動作也不行,走路很常不小心跌倒齁?很容易打破東西?覺得總是粗心大意,這個找不到那個弄不好,對不對?」

    我們目瞪口呆。

    突然之間,一切都串起來了。

    4H鉛筆,是因為小肌肉控制能力差。

    討厭作文,是因為中文字筆畫多。

    選擇題、是非題都沒問題,我不是不會,只是討厭寫字,所以造句也不行。

    喜歡看書,因為只需要動眼睛。

    好長一段時間,沒有扶手我就不敢下樓梯。

    每次美勞課,災難一樣的剪紙和勞作⋯⋯

    「這麼多年都沒人發現,你辛苦啦。」醫師淡淡地說。

    而那時候,我已經不是那個討厭寫作文的小學生了。相反地,我高中陰錯陽差進入了校刊社,讀著寫著竟然就磨出興趣來,到我發現自己原來「感覺統合能力失調」的那一年,我已經得過了幾個校園文學獎,心裡也開始盤算是否能踏上專職寫作的道路了。


    原因很簡單:在鍵盤上輸入文字,顯然不需要那麼細緻的小肌肉控制能力。

    因此,我雖然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所謂「筆跡裡有人的溫度」這種想法(在最熾烈的狀況下,大概就像是小時候收到暗戀的女生的親筆紙條吧),但對於筆跡這樣的物質存在,始終都沒有太強烈的執著。我並不會為了作家的手稿而有什麼情感的波動,最多就是想從塗改的痕跡裡看出版本變化。即便是非常敬仰的作家出現在我面前,我也極少索要簽名。如有讀者向我要簽名,我很樂意讓他感到開心,但我自己並不太清楚,到底我用手寫下的這幾個字,跟我在書裡面寫過的幾十萬字有什麼不同。

    從高中開始寫作,並且大量閱讀同儕、夥伴的作品以來,我就很清楚地感覺到,每個人行文的微小習慣,思路,語氣,都有其難以遮掩的特徵。只要連續讀過同一人的幾篇作品,腦袋裡面就會留下某種銘印。再次遇到時,不費什麼力氣,就能夠想起:啊,這個人,就是上次寫過那個的⋯⋯

    就算那全是在電腦上寫成,用新細明體印出來,我也絕不會認不出來的。那就是筆跡,那就是手稿。不管書寫的工具如何變化,那種仿若掌紋一般的個人特質,是每個認真對待寫作的人都會擁有的。